最为吃亏的,并非是精神疾病患者不能进行试管,反而是有人将“精神病“这三个字当作一张永久的禁行证,又或者反其道而行之,将试管制作成一种绕开遗传危险的外挂,
我看到一个女患者,她坐在诊室旁边,手指一遍又一遍地抠着包带。丈夫帮她回答每一个题目。
她问得轻轻的:医生,我难道这辈子不可以要孩子?
病历中写的是一位精神分裂患者,最近情绪比较平稳,能够清晰地进行交流,也可以理解治疗的风险。
我没有马上说可以,也没有说不可以。
生育并非是一场闯关的游戏,可不能仅凭一句“病状稳定”就给盖章。
这里最易混淆的是诊断的名称和目前的状态。
有的人仅仅是焦虑,抑郁,失眠,有的经历了幻觉妄想,有的还伴随着脑部疾病的发生,名字都有可能会被家属简单地说成是精神病,但是生殖风险可完全不一样。
真正需要看的是患者现在是否能够理解促排,取卵,麻醉,移植以及妊娠的风险,能否稳定地配合治疗,能否在发生异常的时候及时就诊。
女方幻觉妄想较强,情绪波动较大,自伤风险增加,甚至连基本的知情同意也无法完成,生殖科一般不会急于推进。
这并非是医生在故意刁难你,而是在怀孕之后用药,产检,分娩,照顾孩子,每个步骤都有可能将压力释放出来。
我见到过有人为怀孕自己停药,几个星期内睡不着,疑心重,拒绝吃东西,家属才急忙把人送到精神科去。
试管不久,病情先有所控制。
这笔账谁来付都是不划算的
药物不可简单粗暴分为“能吃”与“不能吃。
有些药物需要精神科的医生结合药物的剂量、患者的病情以及妊娠计划来重新进行评估,有的方案可以进行调整,而有的药物贸然停止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母亲风险。
生殖科仅负责取卵的移植,不可替精神科修改药物;精神科不能只关注症状,忽视患者的生活目标。
两边的医生要对方案,患者以及家属也要实实在在地听懂,而非拿着一句别人都说的没事去赌。
男方精神障碍一般不会因诊断本身拒绝试管。
精液的检查,用药的情况,病情的稳定程度,是否有知情同意的能力,都应该纳入评估范围。
精神疾病可能会有一定的家族聚集,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就一定会得病,也不代表做试管就可以清零风险。
倘若家族中存在明确遗传性的疾病,应当做遗传方面的咨询,而非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胚胎的筛查这四个字上面。
胚胎的筛查存在适用的边界,并非是给人生安装了一道防火墙,
我将话放在这里:精神疾病并非生育资格上的橡皮印记,试管也并非逃离现实的借口。
可不可以做,关键是病情是不是稳定,能不能做到真实有效知情同意,药物以及妊娠风险能否控制,还有孩子出生之后是否有可靠的照顾支持。
想要生孩子的家庭,最好带着完整的病历以及用药清单到精神科和生殖科进行联合评估。不要自己去停药,不要去找中介说包成功,也不要被一句有精神病不能生就放弃。
稳住病情,问清风险,谁来照顾孩子,再决定是否走这条道路。
这是对患者的负责,同时也是对还没有出生的小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