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都得了肺癌,还急着去做试管,实际上真正危险的通常并不是肺癌是否会遗传,而是将生育的愿望放在肿瘤安全的前提之上。
我看到过一对夫妻。女方做完了手术,男方在接受药物的治疗,两人拿着一堆检查单坐诊室,女方问我说:“我们只是想要一个我们的孩子,可不可以先促排,其他以后再说?
这句话听起来让人心酸,但是落到医学上面却不能用心酸来拍板。
试管婴儿并不是将精子、卵子放在培养皿中一放就可以了,女方需要用药进行促排,经过取卵和麻醉的过程,胚胎移植之后还需要承受妊娠所带来的心肺方面的负担。
肺癌是处于活动期的,或者正在化疗,放疗,靶向治疗,免疫治疗的,身体是否能够承受住促排以及妊娠,可不是看一下肿瘤的标志物就能够决定的。
我看到过有人把一份“肿瘤指标降低”的报告当作“已经没有问题”的通行证转身去咨询包装成功的生殖医院。
简单来说,指标的下降并不意味着肿瘤的风险就没有了,检查暂时的平稳也并不代表着就适合怀孕了。
化疗及放疗可能损害卵巢、睾丸及生殖细胞,影响卵子的数量、精子的质量和胚胎的发育。
铂类药物,紫杉类药品等治疗用药对生育力影响需要看剂量,疗程,用药组合以及个体状况,不能将所有患者都简单地判断为“绝对不可生”,也不可以说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真正困难的地方是女方。
妊娠之后血容量增多,心肺负荷也随之增加,原来肺功能不足的人,或许连正常的妊娠都会吃力,更不要说经历促排,取卵和分娩了。
男方得了肺癌,主要的风险体现在精子质量,治疗药物的影响,还有夫妻共同的照护能力,可不能简单地说男方生病了,女方怀孕了就没关系。

有一件事情必须掰开说清楚:肺癌大多不是父母得的,孩子必然继续得的单基因的遗传病。
家族聚集也许存在,但往往混杂着吸烟,被动吸烟,职业暴露以及居住环境等。
肺癌中常见的一些基因改变大多是肿瘤细胞的后天形成的改变,不等于是通过精子或者卵子传递给孩子。
直接把某个基因的检测结果说成是会遗传,然后顺便推销胚胎的筛查,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医学变得复杂,而是话术把人给绕晕了。
胚胎植入之前的遗传学检测可以解决一部分明确遗传方面的问题,但是不能代替夫妻筛选所有的肺癌风险,也不能够代替对母亲妊娠的安全评估。
我把话放在这里:夫妻双方患有肺癌时,如果一方仍然在治疗,病灶没有得到控制,存在复发或者转移的风险,那么生育计划应该暂时停止,而不是换个机构继续问能不能做。
这并非是医生的冷漠,而是孩子不能为治疗方案而下注。
如果真的想保留生育的可能性,路径应该倒过来。
肿瘤科,生殖科,呼吸科,麻醉团队共同评估病理类型,分期,转移情况,治疗方案,肺功能,心功能及生殖储备等。
治疗还没有开始,身体允许的话,可以讨论冻存的精子,卵子,或胚胎,先留下选择权。
治疗结束后,也需要由肿瘤科确定病情稳定、生育会耽误后续的治疗,再谈及移植,不要让“高成功率““绿色通道““一次成”左右。
钱能再挣,方案能重做,肿瘤的进展不一定给人返工机会。
生孩子是一种愿望,但是保住命,保住治疗的窗口,才是愿望能够走下去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