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不少人认为,试管的婴儿好一会儿就怀上了,就算天塌下来,也得把婴儿生下来。这句话听起来很深情,可是落到肿瘤的面前,或许就是用母亲的生命去陪葬一个愿望。
我曾经见到过一个患者,她腹部的影像里面躺着一个大约六厘米的肾脏肿瘤,胎儿快要成熟了。她坐在医院的门口,手里紧紧攥着检查的单子。丈夫一遍又一遍地问医生:能不能先保住孩子?
这句话的背后,不仅仅是夫妻对于孩子的不舍,更是漫长的求子之路留下来的亏欠。
他们历经了促排,取卵,移植,也历经过一次又一次失败之后的沉默。终于迎来了双胎妊娠。甚至已经为孩子想好名字。
妻子告诉我,“我不能失去他们了。
我理解了这句话,但是却不敢按照她的情绪来点头。
肾癌并非是一般的孕期不舒服的情况,肾脏也并不是可以通过忍耐就能够过去的脏器,肿瘤的部位、大小、有没有侵犯到血管、是否有转移等都会对处理的路径产生影响。
所谓保大人和保孩子,听上去似乎是一个选择题,其实并没有现成的答案。
一些肿瘤的进展较缓慢,在孕期可在严密的监测下保证胎儿的成熟,然后安排分娩及手术。
一些肿瘤已出现破裂的风险,或者影像显示侵袭性很强,继续怀孕就可能将母亲带入不可逆性危险。
还有一些,医生根据孕周,胎儿情况,以及母亲全身状况,讨论如何尽快分娩,肾脏手术,后续肿瘤的治疗衔接。
这并非是某个医生拍着脑袋决定的,也并非家属凭借一句“她要做妈妈”就可以扛得过去的。
我亲眼目睹过家属将孩子是她生存下去的一种勇气挂在嘴巴边,转身不敢签字,因为真正担负手术风险,麻醉风险以及疾病进展的,是那个躺在床的人。
人在绝境中,最容易将愿望包装为道德,将坚持包装得勇敢。
但医疗并非许愿池,所付出的代價也不会因故事感人而打折。
怀孕期发现的恶性肿瘤应尽快进行由产科,泌尿外科,肿瘤科,麻醉科,新生儿科为主的多学科的会诊。
需要对病理或者影像依据进行核对,对肿瘤的分期以及转移风险进行评估,选择比母胎更为适宜的检查方法,并且把每一种途径的收益、风险以及可能失去的东西讲清楚。
家属需要问的,并非是“是否存在百分之百的保住方法”。而是“如果继续妊娠将增加什么样的风险,如果推迟治疗将会发生什么变化,分娩与手术是否能够衔接到一起,最坏的情况是哪些”。
患者自己也必须被置于决策的中心。
丈夫能哭,能害怕,能替她争,但不可以用爱逼着她拿命下。
我把话说到这里,癌症来临之前,保胎并不是唯一的正确方式,而终止妊娠并不意味着失败。
孩子是值得珍惜的,母亲的生命也不是可以消耗的。
一个真正负责任的选择,并非是将“母爱”呼喊得最为响亮,而是在相关证据、相关风险以及患者意愿这些方面,做出能够让她活下去的决策。
愿望是可以重来的,生命就只有这一个身体。
不要让一张检查单将一家人拖入“谁更大”的圈套,先查清病情,摊开风险,听清患者声音,再决定往哪走。